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在全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中广泛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等活动。同时,政法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还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通过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班子成员自觉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了宗旨观念,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每个班子成员为更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决策的预见性、针对性、科学性,坚持每年抽出至少二个月时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到农村、企业和有关部门走访调查,征求意见,听取反映,不断改进工作,真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关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等,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集思广益,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水平。 四是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政法系统全体班子成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金钱、权力、美色所动,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白。班子成员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不仅八小时内辛勤工作,而且保证八小时之外用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占领业余时间,淡泊名利,甘守清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