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沈丘县 >

入室盗窃拒不交代 证据确凿依法批捕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1 〗
      入室盗窃得手,逃跑时被失主抓获扭送到派出所,在讯问时,仗着自己是哑巴,拒不交代真实姓名、身份,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张某,被沈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日前,沈丘县李老庄乡李老庄村村民艾某发现自家所开门市部的抽屉内现金被盗,想起自己出去洗衣服时有一青年男子在店门前转悠,艾某随即叫上邻居一起去追撵这名男青年,果不其然,在追至一麦田时,该青年在看到艾某后,立刻狂奔起来,艾某等人在一麦地内将该人抓获,从其身上和麦地内找出被盗人民币1002元,遂将其扭送当地派出所。
      派出所办案民警对该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该人一声不吭,装聋作哑。在哑语老师的翻译下,该犯罪嫌疑人比划自己叫张毛毛,27岁,但对其他情况拒不提供,拒不配合。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此案后。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身份,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以其自报姓名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