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规范政法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7 〗
沈丘县坚持把加强督查工作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来抓,真正把督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决策部署与督查工作“四同时”,即同时研究,同时安排,同时推动,同时考核,实施同步督查、全程督查。首先,在整合政法委原有力量的基础上,从政法各部门抽调4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干警,组建县委政法委督查工作办公室,由县委政法委一把手亲自抓,一名副书记具体抓。其次,结合督查中存在的定位不准、措施不实、监督不力等问题,出台了《沈丘县政法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赋予督查室组织协调权、督促检查权、调查权、阅文参会权、直接处置权、奖惩建议权等六项权力,有力推进了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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