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份以来,一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如暴风骤雨席卷河南大地。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沈丘法院深入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他们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的遏制了“两抢一盗”的多发势头,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沈丘的社会平安和谐。截至6月下旬,该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66件,审结66件,审结率连续四个月保持100%;判处犯罪分子101人,其中三年以下84人、三年以上17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周密部署扬声威 2月29日上午,沈丘县委政法委召开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之后,沈丘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当天下午,迅速组织全体干警会议,深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专项斗争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警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按照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专项斗争活动。还成立了由院长亲自挂帅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结合本院审判实际的前提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措施,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 二、多策并举稳基础 为把专项斗争迅速引向深入,沈丘法院制定多项制度,完善了多种措施,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奠定良好的基础。 1、三项措施,保障有力。首先是充实审判力量。调配精兵强将,组成精干的合议庭,切实保障审判力量的配置与专项斗争的需要相适应。第二是为确保工作顺利进展,各项工作都要为专项斗争开“绿灯”,优先保证专项斗争所需的车辆、经费和通讯工具,为专项斗争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第三是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有效地打击和遏制犯罪活动。 2、三快方针,突出实效。沈丘法院要求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摆正“打”的方向和力度,突出一个“狠”字,实行“快立、快审、快判”的“三快”原则,始终坚持“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只要犯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依法严惩;同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实用法律关,注重办案质量。 3、探索研究,规范审理。为规范“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经沈丘法院审委会讨论研究,制定了《关于“两抢一盗”案件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两抢一盗”刑事审判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实体处理进一步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细化了“两抢一盗”案件的操作规程,规范“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 三、力办铁案构和谐 疾风骤雨荡浊流,金戈铁马保民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丘法院快速反应,重拳挥击,确保专项斗争打出力度、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打出成效。他们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办案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做到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1、重拳出击,打响第一仗。被告人周某抢劫和敲诈勒索一案,该案是沈丘法院在动员会后审理的第一起“两抢一盗”案件,该案起诉到沈丘法院后,他们高度重视,主管刑事的王灿邦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张军出庭支持公诉,邀请县政法委有关领导到庭观摩指导,县电视台对对庭审进行了全程报道。经审理,当庭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宣判。被告人周某表示服从判决,检察院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2、公开宣判,震慑违法犯罪。3月29日,沈丘县法院对7案1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这次大会,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共鸣,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办案效果,起到了教育、防范与打击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人民群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对沈丘法院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判处一批犯罪分子的斗争成果表示了热烈赞扬。 3、关口前移,提前了解案情。4月7日,我们经进一步研究,要求刑事审判庭要与起诉部门紧密联系,充分结合,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要随行检察机关人员亲临提讯犯罪嫌疑人的现场,提前了解案情,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这一措施的实施,收到了较好效果,使打击工作更加快、稳、准。一是提前了解案情,加快了立案审查工作;二是可以案件难易程度,及早确定案件承办人员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便于有效审判;三是对于暂时不符合审判条件的案件,通过与公诉部门结合,可以拿出更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意见,便于侦查部门的补充侦查及将来的起诉、审判。 4、标本兼治,注重教育挽救。为维护社会稳定,沈丘法院一方面实行简化审判流程、从速从快审结的工作模式,严厉打击那些直接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另一方面,针对当前社会犯罪主体多元化,特别是青少年和无业人员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的特点,牢固树立综治意识,积极利用庭审平台现场优势,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法制教育,做好教育挽救的犯罪预防工作,从根源上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实现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 5、维护权利,人性化审理案件。他们在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定处理案件的同时,充分维护被告人诉讼权利,既保障法律的“严”,又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性化审判。残疾被告人李某盗窃一案,李某从小又聋又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聋哑培训,只懂得一些简单的手语,在侦查和起诉环节均未能形成一个讯问笔录。他们为了保障其诉讼权利,在开庭时为其指定辩护人,又专门把李某的姨邓某(系聋哑人,与李某曾一块生活)请到法庭,与两个聋哑老师一起当李某的翻译人。在三个翻译人共同努力下,才查清了案件事实。鉴于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盗窃数额刚至犯罪起点,对李某依法从轻给予单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 6、宽严相济,招来同案犯自首。在审理“两抢一盗”犯罪过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严格掌握刑事政策与法律界限,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量刑,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被告人海某、宋某、刘某盗窃一案,在审理该案时,考虑被告人海某、宋某、刘某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赃物全部被追回、被害单位无损失,且三人均系初犯,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一判决迅速瓦解了同案犯嫌疑人张某家人的侥幸心理,他们积极与张某联系,督促张某投案自首。不久,长期潜逃嫌疑人张某主动回到家中,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四、除恶务尽向胜利 沈丘法院不仅注重研究打击措施,还不断强化干警们的认识,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每周召开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碰头会和在每月小结会上,范闽杰院长都会同干警们一起研究新的措施,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想方设法给干警们鼓劲加油。 6月13日,周口市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讲评会召开后,范闽杰院长赶回院里召开“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当天晚上又紧急召开了“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促进会,针对下阶段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范院长要求干警们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不断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还要开动脑筋、打破常规,采取非常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会后,干警们群情激昂,踊跃献计献策,针对今后的斗争,干警们纷纷表示:他们将继续高举重拳、高擎利剑,斩妖除魔,扫尽污浊,争取打击“两抢一盗” 犯罪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保卫沈丘的平安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