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因琐事与同学韩某某产生矛盾后,纠集刘某某、刘某、李某持刀窜至一出租屋找韩某某未果后,将出租屋内其他两名学生砍伤,并将一学生的手机抢走。沈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对高某某、刘某某、刘某、李某四人依法提起公诉。沈丘县人民法院判处四名被告每人八年有期徒刑。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高某某因和韩某某打过架,随纠集刘某某、刘某、李某等人持刀窜至韩某某的租房处进行报复。在未找到韩某某后,四被告把与韩某某相邻的一间出租屋强行踹开,用刀将两名男学生砍伤,在看到房间内一女学生手中有部手机,便上前强行抢走,随后迅速逃离现场。第二天,四被告将抢来的手机变卖,得款1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