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在立案阶段注重履行全方位的告知义务,积极引导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提醒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强的老法官担任诉讼指导员,耐心细致地进行诉讼指导工作。一是告知相关诉讼时效制度,提醒当事人及时维护权益。告知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利后果和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及时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促使当事人树立举证意识。以通俗的语言告知当事人证据的分类及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特征,明确告知当事人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严格《举证责任通知书》的送达工作,提示当事人依法举证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三是告知财产保全制度,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的意义、程序,避免案结事不了、胜诉不得利情况的发生。四是告知委托代理人制度,正确发挥当事人和律师的优势。重点告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履行的手续、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五是告知调解的重大意义,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牢固树立调解意识,立案阶段即向当事人说明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意义,积极进行案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和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