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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强调五一节纪律确保廉洁平安过节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30 〗

430上午,郸城县人民法院向全院干警发出通知,再次强调了五一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四项纪律和注意事项,确保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让干警廉洁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五一节。


    一是警车封存到位,专人检查落实。警车一律在
430日下午330分以前封存在本院机关内,监察室检查警车停放情况,并将封存情况汇报给温新征院长。假日期间定期抽查车辆情况,违反规定者按相关制度处理。值班车辆必须按值班表排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值勤,不在值班时间,值班车辆不得动用。如却因特殊原因需要动用警车的,在县城范围内由常务副院长裴新领批准,离开县城的一律由温院长批准。


    二是确定值班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假日期间实行轮流值班,每天值班人员不少于
4人,分别在立案庭导诉台和办公室值班。带班领导全权负责值班当日的一切工作,如有情况及时向院长报告。参加值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排定的时间按时参加值班,办公地点为带班领导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到、签到,不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缺勤、迟到、早退。


    三是检查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430日下午6时整,由办公室组织人员逐一对各庭室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器处于安全断电状态,经检查人员检查通过后,干警方可下班。


    四是重申党风廉政,杜绝不正之风。温新征院长着重强调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规定,要求干警严格按照《郸城法院干警节日期间八项注意事项》的要求,杜绝吃请、走访送礼、不正当接触当事人等不正之风,严禁在节日接受当事人安排的旅游和大型庆典等活动,过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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