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庭审行为,端正司法礼仪,郸城县人民法院将4月确定为“庭审作风建设月”,从细微小事处入手,以维护法庭尊严为目标,集中一个月时间狠抓庭审纪律,对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和对人民群众态度蛮横、冷硬,办事效率低下,不讲司法仪表等恶劣行为亮起“红灯”,进一步树立起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在“庭审作风建设月”活动过程中,该院严格贯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规定,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狠抓庭审作风建设,达到公正高效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的目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法官认识。4月份进行两次庭审集中教育课,一次作风教育课,从正反两方面提高干警对转变庭审作风重要性的认识。一节司法礼仪课,按照省高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干警再次进行全方位的司法礼仪培训。二是自查自摆,切实转变作风。干警每人写一篇剖析材料,全面查摆自己以往庭审中没有注意的司法礼仪细节,甚至是违反庭审纪律、不注意司法礼仪的情况,并拿出整改措施,确保同样的错误不会再次出现。三是加强检查,严惩违纪人员。为了切实整顿庭审纪律,该院在“庭审作风建设月”活动全面展开之际,采取督察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庭审违纪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组长韩彬为组长的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各庭室的开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各庭室不定期开展庭审作风互查活动,发现庭审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四是接受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在法庭和法院大门口设立举报箱,同时公布监督热线和电子邮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庭审作风的监督,对查实确有违纪行为者一律严惩,对举报者给予相应奖励,用全方位监督促进全面的规范。五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建立规范庭审纪律的长效机制,该院以开展“庭审作风建设月”活动为契机,将遵守庭审作风情况整合为20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将“二个准时”、“四个必须”、“六个禁止”的庭审纪律长期贯彻下去。“二个准时”是庭审人员在开庭前10分钟准时到庭,审判人员在既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四个必须”是庭审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按规定使用法槌,必须文明用语,必须起立宣判;“六个禁止”是禁止庭审前饮酒,禁止庭审中接电话,禁止庭审时抽烟,禁止未休庭离开审判席,禁止开庭时打瞌睡,禁止态度蛮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