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郸城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动员全院干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迅速掀起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高潮。“一把手”亲自抓,温新征院长定期听取专项斗争的进度情况,时时督察、指导专项斗争的开展。该院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总结经验锐意进取,脚踏实地开展工作,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防范意识,维护了辖区的安定和谐。 领导有力,健全组织。迅速成立以温新征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刑庭庭长裴祖成任主任,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检查工作,建立了上下联动、层层负责、责权分明的领导机制,确保领导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充实力量,加大力度。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从其他庭室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到刑庭工作,充实刑事审判力量,组成三个刑事合议庭保证案件的审理力度,保证“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得到又好又快地审理。 创新举措,保证效率。快速梳理出所有受理的“两抢一盗”案件,精心制定严谨的工作预案,对“两抢一盗” 案件做到“两优先两及时一必须”,即优先立案,优先审查,及时送达诉讼文书,及时开庭和必须当庭宣判,力争做到“快、严、好”的有机统一。有一个案件当天庭审完毕后刑事组审判委员连夜召开审委会,对案件仔细研究并统一结果,保证了重大案件的及时审结,公正高效严厉地打击了犯罪。 加大力度,严格司法。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严格司法确保公正。坚持“宽严相济”的同时,对被告人有罪必罚,罚当其罪,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原则,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防止冤错案发生。建立“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台帐,实施审理流程全面监控和定时报告案件进程等措施,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确保用法到位、打击到位,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强化保障,注重配合。进一步强化后勤、人事部门对专项斗争的保障职能,确保专项斗争资金到位,物质到位,人员到位。注重监察、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协调有序,保证专项斗争迅速高效地开展。克服资金缺口、经费紧张等困难,确定一辆警车为专项斗争专用车,并配置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增强专项斗争的物质保障。 加大宣传,全民动员。为形成全党参与、全民动员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社会合力,扩大专项斗争的震慑效果,该院在院门口设立线索箱,公布热线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构建立体宣传网路,发放上万张专项斗争联系卡到千家万户,宣传车流动宣传,三个宣传小组深入街头、农村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心贴心交流,针对治安盲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活动,使已犯罪者不愿重蹈覆辙,未犯罪者不敢以身试法,打赢一场漂亮的人民战争。 截至目前,该院已审结五起“两抢一盗”案件,通过严厉打击加大震慑,扩大宣传注重预防,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五起案件分别为:张全令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康大彪、张杰抢劫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年并各处罚金三千元;郭伟杰盗窃案,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罗全伟盗窃案,判处拘役六个月;巴云生盗窃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