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郸城县 >

郸城法院两个“药箱子”征服一个“老赖户”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3 〗

郸城法院两个“药箱子”征服一个“老赖户”
郸城县法院    孙涛  刘学勇

  “法官同志,这是给我母亲的钱,你们身体不好,别来回折腾了!”8月23日,当被执行人王某将赡养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时,拒绝赡养母亲2年的“老赖户”在郸城法院两位执行法官“药箱子”精神的感动下,主动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这是郸城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出现的感人一幕。

  郸城县双楼乡的王某,在家做些小生意,家庭生活还算可以。其母亲一人住在一间土房中,而王某一直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老母亲全靠二女儿照顾生活。2005年,身患疾病的老母亲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判决后,王某以生意亏本、自己家里生活困难、出去打工等种种原因拒绝支付赡养费。郸城法院执行法官一边想办法解决老人的生活困难,一边耐心地做王某的思想工作,但其依然无动于衷。去的多了,要采取强制措施了,王某才拿出一点粮食接济老人,赡养费、医疗费一直拒绝支付。就这样案子拖了两年。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温新征院长针对老人生活困难等问题,要求执行法官签定责任书,务必想尽办法限期结案。于是,办案人员采取了找行政村协调,甚至蹲点守候的方式,反复教育开导王某。两位执行法官一个患糖尿病,一个有多年的颈椎病,执行中两人经常随身带着药物,身体感到不适时就服用药物缓解一下痛苦,俨然成了两个“药箱子”。当被执行人王某看到办案人员为了群众不顾身体健康,带病还要坚持工作,而自己赡养母亲的义务都没有尽到时,深感惭愧,主动履行了义务。于是就发生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案件得以和解后,老人生活有了着落,悬了两年的心终于放下了,对执行人员有说不完的感谢话,临走时送了又送;而王某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尽力赡养老人,还告诉执行法官要注意身体。就这样,一个执行难案件在两位“药箱子”的努力下,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