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法院增强监督意识架起人大政协监督“桥梁”
〖信息来源:郸城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5-23 〗

向民主监督员工作报告会会场

县政协副主席朱朝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汇报法院工作
5月23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向民主监督员工作报告会,邀请县政协委员监督指导郸城法院近段时间的各项工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裴新领受温新征院长委托,就郸城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做了详细汇报。他首先代表温新征院长及全院干警,对政协领导在百忙之中到法院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裴新领院长指出,今年以来,郸城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政治建院、制度管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目标,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公正,各项工作取得了党委满意、人民称赞的突出成绩。前不久,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隆重召开我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庆功大会,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判工作要有新业绩,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队伍建设要有新成就,服务大局要上新台阶,接受监督要有新提高,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政协副主席朱朝亮听完汇报后强调,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主要职能之一。郸城法院召开的这次民主监督员工作报告会,议程安排紧凑,工作汇报客观,体现了很高的监督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近几年来,郸城法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屡屡获得“集体一等功”、“ “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等殊荣,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郸城争得了荣誉,党和人民是非常满意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为我县民主政治、民主法制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把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推进各项工作进展的一剂“良药”常抓不懈,不断增强监督意识,适时采取“工作汇报、定期走访、案件旁听、及时办理”的长效运作机制,构架起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法院工作的“桥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工作汇报制。该院确定每季度将审执案件、队伍建设、法庭建设等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大政协进行书面汇报,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回的意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按职能和问题属性予以分解办理。二是定期走访制。要求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少于2次,基层法庭负责人走访不少于5次。各庭室包括基层法庭只少要聘请2名人大代表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庭长作集体述职报告,并请与会人员测评,测评结果与奖惩挂钩。三是案件旁听制。对涉及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本县内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案件审结后针对人大政协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当场予以答复和办理的当场答复与办理,不能的一周内将办理情况予以书面报告。四是及时办理制。 对人大政协关注的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件来信来访,规定须在一周内将案件审、执情况或答复意见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报告。如遇客观原因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的,由承办人及时向院党组报告,由院党组出面制定出具体预案或措施予以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人大政协反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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