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监职能作用,努力拓展监督渠道,在工作中落实四种制度、实行五项措施,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打造了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铁案工程”。 为了达到“件件能考验、案案是铁案”的目标,该院在工作中注重对审判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定实施了四种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审判质量检查制度。对所有送审案件,严把质量关,做到质量不合格的案件不出院。不仅检查实体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还要检查裁判文书是否规范,是否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顶的错误,合格的由审监庭填写案件质量合格意见后,才能加盖院印,发送文书。 二是瑕疵案件修改制度。在审查中,发现案件有质量问题,由审核把关人提出意见,向庭长汇报,庭长组织审判监督庭与承办人员集体讨论,查找问题的有无并由承办人员进行合议改正或者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对不能及时采纳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的案件,不准发送文书。 三是提请纪律处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度》,根据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审监庭与院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进行仔细评查分析,发现违法违纪现象的,划分责任,追查到人,按照相关规定严惩不怠。 四是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审判监督庭在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的时,坚持案件质量情况月通报,对案件质量好的给于表扬,存在问题的坚决披露,对质量问题的个案实行不定期通报,促进各庭室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强化自觉提高案件质量的意识。 为了使“铁案工程”落到实处,实现社会公平树立司法权威,该院强力推行“铁案工程”五措施,构筑起提升案件质量的层层防线。 一是加强学习措施,提升干警办案能力。该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为宗旨,提出每个庭室都要学习、每月集中一次学习、每季度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强化干警的学习意识。院领导率先垂范,针对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的形势,培养和调动全体人员参与法律热点、焦点问题研讨、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处理新问题的能力。 二是完善细化“规定”措施,让提高审判质量有据可依。该院专门制定了《郸城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和《郸城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实施细则》,并专门制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操作图,对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限管理、结案归档、督促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细化,经该院审判委员会和各庭长充分讨论加以完善和补充。 三是实行审限跟踪措施,严格审理期限。立案庭在立案时将审判流程管理跟踪表连同案件相关材料交相关业务庭,承办人对照审判流程管理跟踪表逐步进行审理,并填写跟踪表的各项内容。立案庭对不能及时结案的各类案件发出《审限督促通知书》,即将超审限仍不结案的,发出《审限督促警示卡》,及时提醒相关庭室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 四是强化纪律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该院为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在建立完备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避免因人而使案件存在任何瑕疵。加强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家庭账,从思想上杜绝腐化的念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踏雷越线者严惩不怠,从而消除腐败,提高审判质量。 五是实行定期考评制度,将提高案件质量落在实处。在半年或年终考评目标责任制时,对审判流程管理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对不能实现的,按照规定扣除该庭室的考核分数,决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