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时代主题,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和监督,案件办理效率不断提高,平均办案周期不断缩短,从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4年以来,该院审理的近10000起案件,连续四年无超审限案件,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 一、建立台账,监控流程。所有案件均建立案件台账,由专人逐案登记,实施从立案到开庭、打印、送达、归档各个环节的全程流程跟踪监控制度措施。每月召开专题案件碰头会,由各承办法官总结上月案件审结情况,对未结案件说明理由并分析原因,分管院长逐案督办,限期结案。 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通过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向当事人发送《便民诉讼联系卡》、《当事人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设立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办理案件的审限和效率进行全方位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审判监督员,在法院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通过外部监督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大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制定了《郸城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所有案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发生超审限案件者,一律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除对主审法官、庭长和主管院长处以相应的罚款外,根据各人的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用赏罚分明的制度形成明确具体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