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十七大会议的有关精神,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利益为本,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营造和谐司法环境。以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和谐司法环境为目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唱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旋律;继续推进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进一步融化执行坚冰解决“执行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树立稳定意识,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部署,把处理好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当作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实院长“日日接待制”,常设由院长温新征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的涉诉信访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原有的基础上,坚持矛盾排查,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责任落实,杜绝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推敲、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树立“效率就是公正”的理念,让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原则,注重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协调、和解作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双调互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是树立为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立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通过设立导诉台,发放诉讼指引、风险告知等引导群众正确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完善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送法入校、法官进社区等活动,让群众感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尤其是执行特困群体救助机制,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五是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推进司法机构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注重运用民商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多种措施,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大力推行执行和解,有效化解“执行难”;积极建立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实行定时限、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将矛盾消失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