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两抢一盗”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实现准确打击犯罪、有效保护人民的职能,郸城县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了“两抢一盗”案件全方位监督机制,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施立体式监督,确保了案件审理的高质量。 监督的主体上,强调广泛性。一是党的监督,案件审理在党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定期汇报专项斗争进度情况;二是内部监督,审判委员会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不定期突查庭审情况,检查案件卷宗;三是外部监督,建立“两抢一盗”案件公示栏,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箱和监督电话,接受诉讼参与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专门监督,自觉将案件办理置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之下,提高案件质量。 监督的内容上,强调全面性。审判程序监督,包括审判管辖、回避制度、送达、庭审程序、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程序决定的合法性和司法礼仪等内容;裁判结果监督,包括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以及裁定的正确性等内容,实行包括程序和实体在内的全方位的监督。 监督的程序上,强调合法性。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立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法办理案件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通过实施全方位监督机制,该院“两抢一盗”案件质量迅速提高,所审结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发回改判、无一起抗诉申诉,无一起涉诉信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