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在全面探索新形势下交通事故赔偿案新特点、新问题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案对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所起的重要作用,把审理好涉及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作为保障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落到实处最根本的法律救济途径,适时建立长效运作机制,设立绿色通道,有效实施6个优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优先实施司法救助,按法定程序减免受害人的诉讼费用;优先立案送达,接到起诉状2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8小时内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送达给被告;优先采取保全措施,接到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4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优先开庭审理,在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前提上,立案庭提前予以开庭审理;优先执行,判决书生效后,按案件流程管理程序,直接交执行局予以立案登记;优先落实协助措施,对于参加人寿保险的受害人或入险车辆,法院及时协助有关职能部分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自该院设立绿色通道速审交通事故赔案措施实施5个月以来,共依法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186件,已结案165件。平均结案周期为24天,减免交诉讼费8.6万余元。确保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依法及时公正审理,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