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公示的形式在宣传栏内向社会公开六项承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及职能部门对法院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的好评。 一、责任捆绑。按照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和“两个办法”,以及本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诉讼费执行款管理制度》、《法官考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院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责任捆绑。把学习和落实各项制度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凡不按制度办理,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重处罚。 二、审执规范。立案阶段,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设立流程管理图,案件查询栏目,当事人从中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裁判阶段,法官务必进行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对裁判内容引导当事人加以正确引导与理解;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 三、信访双无。对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预约接待、案件通报、定期结案、案件旁听、监察追究、信访求助等制度,办案人员因主观原因引起的涉法信访,除按规定受到不同处罚外,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由本院实施司法救助工程,发动干警捐款,设立信访救助基金,及时解决涉法信访人员的生活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无赴京上访、无积案“双无”目标。 四、约法三章。班子成员与干警同时约法三章:不吃请、不受贿、不说情、不搞特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实现连续3年无违法违纪;廉政建设,强化监督从严治理;思想作风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在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同时,坚持以制度管人。 五、审判公开。立案公开:公开立案范围、案件种类、立案条件、材料要求、举证要求、诉讼费用缓减免审批手续及过程;流程管理公开:公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法官的姓名、举证期限、举证内容、证据交换注意事项;裁判内容公开:公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法律依据、法条出处。此外还有案件旁听、强制措施、判后答疑、保全措施、审判监督等。 六、司法救助。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按法定程序予以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并将这一措施贯穿到执行全过程,凡以经费不足、手续不全等为借口不按时立案者,承办人员一律待岗培训。 为将六项承诺能够落到实处,该院还成立了由温新征院长任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该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不按承诺规定办理者,一经查处,依法依纪予以就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