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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行工作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2-24 〗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郸城县法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执行流程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该院制定实施的《计算机诉讼信息管理规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未结执行积案及新收执行案件数、执行各阶段应录用的案件材料、案件综合组、强制执行组和执行裁决组行使职机等信息全部纳入全程监督流程管理系统,确保信息3保障;每起执行案件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一案一户”制,确保执行案款的网上流转,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微机自动进行编号需要恢复执行案件的情况3到位;实现目标管理和执行管理、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统一管理和因地制宜3结合。

    二是财产强制申报机制。制订《关于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规定》,规定申报义务人如实申报财产的范围、申报听证、拒不申报的责任等情况。向被执行人发放财产新增、变动登记表。对拒不申报、拒不如实申报、私自藏匿或转移财产的“老赖”,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办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种类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

    三是执行联络机制。联络公安、工商、银行、纪检等职能部门,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 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消费;停止给被执行人办理一切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施工许可等有关审批,企业变更和新企业注册、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抵押,规划项目,房产登记、过户等有关审批手续。并当地电台、电视台联系和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促使其主动地履行义务。(郸城法院    张博 曹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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