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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司法局局长任大良到县第一人民医院上法制课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4-05-27 〗


    5月16日下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郸城县司法局局长任大良应邀到郸城县第一人民医院针对医患纠纷的多样化、复杂化的特殊因素,认真讲解了关于《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浅谈医患纠纷的产因与处置》的法制课。

    在讲课开始后,任大良首先就目前医患纠纷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在我国目前医患关系日益紧张,2012年在有关部分的调查中,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40~50例左右,二级医院在15列左右。这其中73.33%为暴力殴打、辱骂医务人员;59.63为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35.56%为到医务人员或院长家中威胁后者人身安全;76.67%为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缴纳住院费用;61.48%为在患者去世后,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更严重的发生了多起患者杀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

    在分析了目前的状况后,任大良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为大家讲述了形成医患纠纷的原因:

    1、因卫生制度的变革、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法律法规不完备、社会的误解或偏见、媒体舆论的炒作而形成的社会原因。

    2、因医院管理落后、医疗不规范、医疗技术水平低、医德滑坡、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医疗态度、医患双方缺少沟通的原因而形成的医方原因。

    3、因对就医期望值过高,人文素质、理解沟通不够、对医方不信任、不尊重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而形成的患方原因。

同时,在纠纷发生后,医方在处理事件中存在的“躲避型”原则、“象征性”担责原则、“实际担责”原则的心里与患方的经济上的“获利性”担责原则、“补偿型”担责原则、即获得经济补偿又要求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实际型”担责责任的心里的冲突,更是引起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

    结合前面所讲的课程,任大良就如何避免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提出了几点自己的意见:

    要避免和减少医患纠纷,就需要医方提高医院的管理档次,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遵纪守章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对医务工作的认知度,严格医务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格规范化行医,严格执行告知义务,降级就医门槛和收费标准,减少滥检项目和滥用药物,加强医患沟通和尊重患者选择,质量为核心,预防为重点。

    最后,任大良总结以上所讲为在场的医务工作者整理和指出了在医患纠纷发生后该如何处理和和自我保护:

    1、在处理方法上要做到不躲避接待,不回避矛盾,按照医院投诉处理程序,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能在医院处理掉的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不能由医院处理的及时申请调解中介机构介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最后转至法院处理。

    2、在自我保护上要依法自律,首先自己按规矩办事,不要独自处理,要依靠单位及中介机构的调节和法院的裁决,要正确对待患者和患者家属,如确属医务操作上的错误,要真诚道歉态度和善以求谅解,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最后,任大良为所有参加学习的医务工作者送上了一首<<白衣天使>>,在动人的音乐中结束此次法制课。

    此次法制课生动活泼,针对性强,全院400多名医护和管理人员参加。使全院医护人员受到了很好的法制教育,听课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增强了医疗法制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会更好的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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