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发布的青少年网瘾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上网给孩子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很多不良影响,报告还显示,失业或无固定职业者(21%),职高学生(20.5%)网瘾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专家估计:在全国16505未成年网民中的有近245万着迷上瘾,难以自拔。有许多青少年因此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少年上网成瘾而休学离开校园,后因拦路抢劫他人现金10元的一少年沦为罪犯的案例。 被告人朱某自幼上学,2007年下半年在项城市二高上学,平时不爱和别人来往,很听话,懂礼貌,后因上网不能在校坚持学习,导致休学。2007年12月23日晚,被告人朱某伙同张某、王某在项城市正泰路采取殴打亮出匕首威胁手段抢劫正泰博文学校学生魏某、董某现金10元,后被抓获。 针对该案,项城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采取了“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庭审中,这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泪流满面,哭着说:“叔叔、阿姨,我错了,我改了,我还想去上学,请法庭给我一次机会。”法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帮教。审理后,法院认为朱某采取殴打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但被告人年龄小,系偶犯,认罪态度好,且又系在校学生。为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了朱某能够重新做人,重新走进学校,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的父母均表示一定协助法院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据悉,项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针对因上网而导致犯罪的青少年在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同时,做到了两个延伸工作,即向前延伸: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普法宣传。2008年以来,少年庭的同志深入学习进行法律宣传讲座10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份,先后延伸,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少年庭与他们所在的基层组织、学校和家长共同制定帮教计划,实行定期回访,跟踪考察,实现了判处缓刑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的目标。此外,项城法院以报纸和媒体为平台,以青少年上网而导致犯罪的案例进行了法制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