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陈某伙同几个朋友,由陈某牵头,陈某充当外地人,其他人分别用化名充当医院院长、公司经理,以推销电脑软件为名,共骗取受害人现金62300元。在分钱时陈某沾沾自喜的说:“如此挣钱太容易了”。后经受害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项城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伙同谢某、张某、化某、彭某(均已判刑)在项城市街上,张某充当医院院长当买主,谢某自称叫谢伟,陈某充当上海人,以帮忙推销电脑软件为名,诱骗受害人朱某参加推销分钱,骗取朱某信任,骗走现金49000元。 2007年1月26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伙同李某、陡某(均另案处理)在上蔡县无量寺街上,陈某充当山东人,陡某充当移动公司经理当买主,李某充当介绍人,以帮忙推销电脑软件为名,诱骗受害人王某参加推销分钱,骗取王某信任,骗走现金13300元,案后退还王某1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能积极主动退还受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法院认为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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