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法院六上北京执结一起七十万大案
〖信息来源:项城市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4-21 〗

4月17日上午,在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大门口,鞭炮齐鸣,唢呐声声,家住项城市东大街的张某父女将绣有“弘扬国法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执法楷模”、“依法办案 真情为民”的两面锦旗交到院长李和鹏和法警队干警手中,由衷感谢项城法院干警在执行一起离婚案件中,不辞辛苦,六上北京,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达到“双赢”的效果。
2007年12月,原告张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张某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婚生两个孩子由被告抚养,被告放弃原告给付子女抚养费,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北京市常青园小区1号楼1门101房一套,评估价值196.47万元,购房共同债务473022.19元清偿后,下余款项由原被告平均分割(每人应分743488.91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由于被告十多年在北京做防腐生意不回来,项城市法院遂制定周密执行方案。当执行人员到北京后了解到,原被告共同财产房子一套,现由被执行人张某某及其两个孩子居住,且两个子女都在北京上学,如强制搬迁,拍卖该房产进行分割,定会给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使他们因此失去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执行人员于是做申请人张某的工作,以不卖该房产而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得到申请人的同意,但在被执行人张某某身上遇到了种种阻力,认为该房产是自己个人所有,法院不应该依法分割,并扬言要组织多人上访,坚决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该案陷入困境。执行人员不畏困难,克服阻力,六去北京执行该案。当被执行人看到执行人员一行四人住在一间普通公寓,因天气炎热,全身起满痱子,干警午餐只是一碗拉面,尤其得知执行干警董洪田家中母亲重病而不能回家时被执行人时,张某某被执行人员的行为所感动,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经多次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70万元,从而使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苦,执行难,执行工作不好干,这是公认的事实。通过这起执行案件可以看出法院的执行工作确实是件非常难办的事情。针对此类案件,我们在处理的过程中,思想一定要重视,方法一定要得当,措施一定要得力。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不管有理无理,一定要耐心倾听,听完之后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一一解答。要有诚心,在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时,一定要推心置腹,让他们明白你的观点不偏不倚,是真心为他们考虑的。接待他们时一定要热心,既使他们的观点失之偏颇,也不能不理不睬,更不能一味地指责、呵斥,否则,只能加大他们的抵触力度,从而使案件陷入僵局,无果而终。总之,此案的圆满执行再次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千难万难,带着感情做工作就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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