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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动真格制服一欠债“老赖”

〖信息来源:xc〗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11-10 〗

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主动通过其亲属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借款75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某与马某原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1996424日,李某向马某借款40000元,同年2月再次借款20000元。200228日又借10000元,三次共计70000元,后经追要,李某偿还3000元后,余款及利息,李某以与马某及另一合伙人做生意应由公司偿还为由而拒绝未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偿还马某借款本金69502.2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法院依申请立案后,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经法院干警多次对其进行教育,李某仍拒绝履行。法院遂对其司法拘留15日,2004年春节李某在拘留所渡过,但其分文未还。后法院经申请人马某的申请,依法对李某所有的一套商品房进行评估,并裁定拍卖,但李某及其家人拒不从人民法院裁定拍卖的房子搬出,法院干警先后四次找李某做工作,劝其主动从拍卖房屋中搬出,均未果。后法院执行人员几次到李某家中准备强制搬迁,但由于李某及家人外躲不在家,执行未果。今年113日,法院干警得到消息,李某从外面偷偷回来了,执行局一行15人再次迅雷出击,将李某堵到家中,并找来搬运工,对李某的物品进行强制搬迁。当执行工作进行到下午4点时,李某看法院来真格的,就主动与马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69502元及部分费用,共计75000元。马某考虑到李某家也确有实际困难,就主动放弃了利息3万多元。

至此,此案得以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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