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信访案件,项城市法院把信访工作重心前移,采取敞开大门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起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源头预防机制。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在全市建立了18个社会法庭,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各类纠纷,把矛盾化解于法院大门之外;进一步完善了诉前调解制度,把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进一步完善了诉中调解制度,把纠纷解决于审理阶段;进一步完善判后答疑制度,力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进一步完善执行和解制度,争取在执行阶段把矛盾消化完毕。 二是建立“院长轮流接访日”、带案下访和预约接访机制。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理,有访必果。对待来访的群众做到 “热情迎、耐心听、诚心帮、认真办”,以诚以信待人,以法以理服人。对来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责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需要研究汇报的,限期答复;不是法院工作范围的,耐心释明,引导当事人走法定渠道解决。 三是建立“四定、一包、六到位” 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责任包到人,教育、纠错、追责、惩治、帮扶、化解六到位。 四是建立信访台账机制。对各级交办的案件,院信访科逐件建立台账,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当即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及时汇报不能结案原因,限期结案。对解决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反映,争取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并实行日汇报、汇总和10天一通报制度,包案领导每天都详细听取责任庭长和责任法官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为责任庭长和责任法官出谋献策。 五是建立责任查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庭长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院案件质量领导责任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未按期解决问题的案件承办人和主管领导实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直至引咎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