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项城市司法局南顿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建房引发的纠纷。 项城市南顿镇村民刘某今年春节后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近日,当房屋建到二层多的时候,后面的邻居刘某某以该房屋建的过高,影响了其采光权为由,于是出面制止。刘某认为: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房,想建多高建多高,他人无权干涉。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两家互不相让,双方矛盾随时就要激化。 项城市司法局南顿司法所所长赵国华接到该村民调信息员的报告后,立即带领干警赶到现场,首先制止住两家的过激行为,对双方进行了批评;其次,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当了解到,刘某准备建房二层半,事前没有征求后邻刘某某的意见;后邻刘某某认为,妻子瘫痪在床,得经常晒被子,如果刘某的房屋过高,院子里的采光就受到限制,对以后的正常生活有影响。了解双方纠纷的缘由后,赵所长从邻里关系入手,先是对刘某的粗心进行了批评,然后结合《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双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同时,引用了大量的案例和事实教训,动子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双方进行了说服教育,最终,刘某某同意在一定的高度上,允许刘某建房,刘某也主动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双方握手言和。 事后,刘某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才知道在自家地里建房想建多高建多高是不行的。现在赵所长给我把道理讲明白了,看来以后做事还要多为别人考虑。”刘某某说:“是赵所长还了我满院的阳光,人民调解真及时,把我两家的干戈化成了玉帛,司法所干警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