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给我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要是没有你们,我的孩子就要误入歧途了,更不可能考入大学。”8月16日,带着锦旗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犯罪嫌疑人李小强(化名)和他的父亲紧握住我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磊的手,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他激动地告诉检察官已经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下个月将到校报到,开始新的生活。 18岁的李小强三年前做了件糊涂事,因为喜欢同学的手机和照相机,趁他们不注意,偷偷将其藏了起来,当同学寻找时他拒不承认。校方报警后很快破了此案,并将其移送检察院起诉。为了挽救她,市检察院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他顺利参加高考。 那是2010年的一天,正在我市某高中上学的李小强,见到班内一名同学的手机款式新颖,便升起了偷盗手机的念头。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正当他拿着偷来的手机沾沾自喜时,民警已经来到他面前。 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后,公诉科干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小强是在校高中二年级学生,是一个思想单纯、没有恶习、性格内向的孩子,而且成绩还不错,只是因他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因为喜欢就随便拿走别人的东西,从而犯罪。加之盗窃财物价值较少,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对李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为了挽救这个失足的未成年人,市检察院及时与学校和社区联系,落实矫正方案,学校、监护人成立矫正小组并定期回访、帮扶教育,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引导。检察官们还对李某写下“检察官寄语”。李某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在学校和家长的关心、指导下,勤奋学习,终于在今年的高考中一举夺魁,考上了本科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