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项城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在认真审查批捕案件的同时,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慎用逮捕(强制)措施,严防错捕,不断提升审查批捕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全面审查案件,严把逮捕条件。要求干警在办案时,要严格把握审查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统一批捕标准,准确把握捕与不捕的界线,使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是否有逮捕必要,由检察人员凭感觉、凭经验变为用事实、证据说话,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同时,充分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作为是否适用逮捕的标准。 加强协作,深入调查,查清案件事实,严防错捕。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疑难、复杂案件或处于罪与非罪有争议的案件,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变被动审查为主动调查,对于审查案件中出现的问题,适时介入调查案件事实,严防错捕。 宽严相济,协调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严格执法办案与解决矛盾冲突相结合的原则,协调利益关系,特别是对于亲戚、邻里之间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慎用逮捕措施,积极引导矛盾化解,注重办案实效。 加强监督,注重办案实效。对于检察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加强监督,防止超期羁押现象,保证不批捕决定得到及时执行,并及时向公安机关、被害人说明不捕理由,防止矛盾激化;对未成年人酌情不捕的案件,落实回访制度;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