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项城市 >

司法人员巧断案 小猪识途寻旧主

〖信息来源:项城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07-25 〗
    项城市付集镇于寨村两户村民同一天都丢了一头猪仔。而后,其中一户村民找寻回来一头猪仔,另一户闻讯上门讨要。双方都说这头猪仔是自己家的,闹得不可开交。该镇司法所人员前往调解,让猪仔饿一顿后自己寻家,最终圆满解决了这场纠纷。   

    前天上午,项城市司法局付集司法所接到该镇于寨村民调主任电话,称本村两户村民因一头猪的所有权引发纠纷,邀请司法所到现场进行调解。接到案情后,司法所所长张俊带领两名干警迅速赶到现场。   

    司法干警通过调查得知,三天前,住在村东的于某和住在村中的李某在同一天各丢失一头猪仔,并且大小和颜色没啥区别,猪仔身上也没有任何明显特征。第二天,村东的于某在附近玉米地里找到了一头猪仔并赶回家中,李某知道后,就来到于某家中认领这头猪仔,于某认为猪仔是自家的,坚决不同意让出。由于双方都认为这头猪仔是自家的,但又都拿不出有力证据,村干部在出面说和时也束手无策,调解陷入僵局。

    听完情况后,张俊安排于某中午不准给猪仔喂食,到了傍晚时分,便让人把猪仔赶到于、李两家的中间位置,让于某、李某等人站到远处仔细观看。只见猪仔不慌不忙往村中走去,最后走进了李某家的院子。这时,围观的村民恍然大悟,纷纷鼓掌并大声叫好,“原来猪仔也认识回家的路”。 

    见此情景,李某高兴万分。至此,这场纠纷也算圆满解决了。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