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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行政案件联络监督员

〖信息来源:项城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3-07-01 〗
    为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协调,建立行政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监督行政诉讼全过程,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6月17日下午,项城市人民法院在六楼审委会会议室召开行政案件联络监督员座谈会,会上,该院聘请了16名人大代表担任行政案件联络监督员,院长赵振勇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这次聘任的16名联络员均为人大代表,且来自公安、城建、人事劳动等多个行政机关,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当发生行政争议后,及时与法院和所涉行政机关联系,建议双方举行协调会,传递双方信息,深化交流,取得共识,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前,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当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通知行政机关应诉后,联络员及时将诉讼的有关情况向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汇报,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出庭应诉,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在诉讼中,联络员及时与法院、被诉行政机关协调,通过双方共同协调和努力,促使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以和解或主动撤诉的方式,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同时,联络员还承担着监督行政诉讼过程的职责,有效监督当事各方的诉讼行为,发现有不适当的行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确保行政诉讼合法、合理、有序进行,力争达到和解共赢的效果。

    人大代表任“行政案件联络监督员”,可以利用其地位中立、善于沟通的特点,架设起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桥梁,通过及时联系、及时汇报、及时协调,可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妥善处理行政纠纷,是法院有效化解行政纠纷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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