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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委作出向检察干警王学贞学习的决定

〖信息来源:项城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4-05-01 〗
    项城市检察院干警王学贞同志先进事迹在《河南法制报》、《周口日报》、《项城市讯》等媒体刊载后,被周口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全市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项城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追授王学贞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王学贞同志学习活动。
    2014年1月16日11时41分,项城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干警王学贞同志因在工作岗位上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王学贞同志从事检察事业10年来,爱岗敬业、倾心为民,作风朴实、清正廉洁,忠实履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树立了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抒写了壮丽的人生。项城市委于4月24日以项发【2014】5号文件关于向王学贞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人民学习他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学习他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就是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虚心好学,刻苦专研,促进检察预防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辉煌和成就;学习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高尚品格,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正执法,公平办事,刚正不阿。
    王学贞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精神,是项城市委树立起的一个先进典型和工作标兵,是全市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大力宣传和弘扬王学贞同志先进事迹,对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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