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自侦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干警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项城市检察院出台新规定,实行自侦案件跟踪监督回访考察制度,强化对办理自侦案件的监督。 反贪、反渎、监所部门办理的所有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均由办案人员填写《自侦案件跟踪监督回访考察表》交本院监察科,由监察科组织人员对所办案件的嫌疑人、嫌疑人亲属和嫌疑人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考察,重点是核查干警在案件办理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回访考察结束后由纪检组长在考察表上签字归入个人执法档案,并由监察科写出综合考察报告,向院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项城市检察院自侦案件跟踪监督回访考察制度实施后,所办理的21起自侦案件在回访考察中,没有一起反映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此举不仅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也减少了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