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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四措并举服务民营企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7-12-18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指示精神,在川汇区全民创业工作会议后,川汇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立足工作实际,把促进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第一要务,把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当做推进富民强区进程的重点工程来抓,四措并举强力构建法律服务网络。一是指定律师股澄清注册资金百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底数,实行律师与企业对口联接,确定一名律师对口帮扶,二是指定基层工作股对各乡办辖区注册资金不足百万元的中小民营企业澄清注册底数,指派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实行对口联接帮扶。三是指定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小民营企业实行无偿法律援助帮扶。四是限定帮扶企业律师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争端起诉及反倾销应诉时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减半收费。通过以上措施构建服务民营企业的法律网络,全方位、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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