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检察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实行“四定一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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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四定一包”制度。即“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包质量”,通过这种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明确案件办理期限,强调案件办理质量的方式,增强了具体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意识,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二是实行“跟踪监督”制度。侦查、公诉部门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建立了管理台帐,即对已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结,避免案件的跑冒滴漏,努力促使案件办理过程中快侦、快诉、快结局面的形成。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抓案件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严肃干警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对发现在办案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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