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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打击“两抢一盗”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30 〗

        川汇区检察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建立了“专项办”、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即“两抢一盗”专项办公室明确专项责任人负责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和上报工作,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专项检察官、公诉部建立专项公诉人机制,负责“两抢一盗”案件提前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三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良性互动,确保“两抢一盗”案件捕得快、诉得快、判得了、及时报,收到了明显打击效果。
      一、创新形式,建立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三位一体”机制。川汇区检察院党组在全省、全市专项斗争动员会结束后,就及时召开了党组会,研究落实措施,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内勤会议,明确分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逐步建立了“专项办”、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专项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副主任由法警队队长、公诉科科长和侦查监督科科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内勤担任,专项办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工作中,加强了协调和督促;二是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专项检察官办案机制。侦查监督部门成立专项检察官“两抢一盗”案件办案组,抽调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成立了两个专项办案组,专门负责“两抢一盗”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工作。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审查速度,确保小案不过天,大案不过三天;三是公诉部门建立专项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公诉部门在实践中,建立了专项检察官办案机制,抽调主诉检察官2名,带领2个办案小组,专门办理“两抢一盗”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责人把关,负责对此类案件的指导取证,跟踪到底,确保快、准、严地打击犯罪,做到小案不过7天,大案不超期。
      二、坚持“四个一”制度,不断激发“三位一体”机制整体合力。一个机制运行的否合理和有效,必须有相应的一整套制度来保障。工作中,区检察院又制定了“四个一”制度,来确保“三位一体”制度即:专项办、侦查监督和公诉三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坚持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五天召开一次讨论分析会,每十天召开一次总结推进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每次活动都由专项办负责人组织,每日的碰头会上,收集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两抢一盗”案件的办理情况,由专项办信息上报整理成日报表,待侦监、公诉两部门负责人在日报表上签字后上报。并把收集上来的情况,由专项办信息编写员汇总后上报;在每五天的讨论分析会上,分析讨论五天来,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总结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部下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在每十天召开的总结推进会上,院党组成员、专项办全体人员、侦监公诉专项办案组全体人员参加,由专斗争第一责任人检察长朱自军同志亲自主持召开。讲评工作,表扬先进,分析问题,提出要求。
      三、坚持“三个前移”,“三位一体”机制彰显专项斗争打击实效。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区检察院坚持了“三个前移”,来保证“三位一体”专项斗争机制的良好运行,彰显打击实效。一是领导前移,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检察长朱自军同志为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对于重大疑难“两抢一盗”案件,坚持听汇报,亲自做出决定。在全市有影响的3.09利用出租车系列抢劫、强奸案,朱自军检察长多次关注,多次听取案件汇报,亲自做出决定批捕犯罪嫌疑人6人,追捕1人。主管公诉副检察长刘红旗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两抢一盗”案件2起,川汇区法院均当庭宣判,2起2名被告人无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收到很好的打击效果;二是专项办前移,主动出击,澄清底数。在活动开始之初,鉴于公安机关“两抢一盗”案件报捕少的情况,专项办抽调4名同志及时前移至沙南、沙北公安分局,摸清公安机关“两抢一盗”犯罪的刑拘人数,并督促公安机关快结快报;三是批捕、公诉部门前移,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在专项办前移公安部门摸清刑拘底数的基础上,及时派出批捕、公诉专项办案组的同志提前介入,提高侦查质量,为快速审查逮捕案件奠定基础。截止目前,公安提捕的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了80以上。3.09案件当天提请,当天做出决定。4月11日一天就作出决定,批捕8案18人,其中“两抢一盗”案件7案17人。在保证案件速度的同时,也确保了案件质量。工作中,严防因快而降低办案质量,严防因快而漏捕漏诉,在仔细审查的基础上,大胆启动追捕、追诉机制。截止目前,侦监部门共追捕嫌犯6人,公诉部门共追诉11人,追诉的11人中,已成功抓获3人,2人已批捕,1人已诉之法院,有力的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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