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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打击“两抢一盗”力度大效果好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0 〗

      川汇区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斗争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动员大会精神,经院党组研究,于3月3日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并成立以检察长朱自军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了两个专项斗争工作组,分别由主管侦监、公诉的党组成员负责,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的力度。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掀起宣传高潮。根据区专项斗争领导组的统一部署,该院积极参与在市区七一路举办宣传一条街和出动宣传车活动,制作宣传横幅3条,为配合区专项斗争起到积极作用,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三是明确任务,措施得力。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狠狠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一手抓打击整治,一手抓治安防范。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局面更加巩固。四是拨付专款,保障有力。为切实避免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可能出现的经费不足现象,该院拨出专款,设立专项经费,对专项斗争中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侦监、公诉等部门,给每个科室提供经费保障8000元。另外拿出1万元准备金,作为开展专项斗争中的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方面的经费的设立,解除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力促进了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五是快捕快诉,提高效率。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积极推行“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朱院长要求“两抢一盗”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两抢一盗”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时限不超过3天,不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时限不超过15天。“两抢一盗”案件起诉至法院简易程序不超过15天,重大疑难案件时限不超过20天。⑴今年侦监部门共批捕案4人,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2008年3月21日,该院受理一起盗窃案,由于犯罪嫌疑人吕某是一名聋哑人,按照审查逮捕程序,办案人员阅卷后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该院办案人员费尽周折,在市人民公园附近找到一位会手语的翻译,并在双休日在翻译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地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进行。⑵公诉部门共起诉5件9人,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追诉漏罪1案1人,现法院已判决,同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00%。针对“两抢一盗”案件是刑事打击的重点,作案共犯人数多,易造成漏捕漏诉。因此,该院公诉科针对这一特点,在确保案件符合两个基本、办理从快从后果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完善追诉工作机制,加大对此类犯罪的追诉力度。即对决定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对被追诉人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对于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要进行上网追逃,并把有关手续送达公诉部门备案。防止侦查人员追诉不力,甚至徇私枉法,从而保证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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