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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钱财 一审被判四年--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敲诈勒索案件嫌疑人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7 〗

      近日,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自军亲自出庭一起有影响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刘某一审当庭宣判有期徒刑四年。
      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逮捕。今年元月7日至 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多次打电话给某公司总部,以向某公司出品的盒装奶内投毒相要挟,索要现金30万元,期间多次在不同地区打电话要胁,逃避抓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使知名企业蒙受不应有的损失。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此案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受理后,朱检察长认为此类案件比起一般的普通侵财案件性质较为恶劣更应严厉打击,决定亲自出庭,以从重从快打击此类侵财型犯罪,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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