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北公安分局及时解决一起聚众闹事事件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6 〗
2008年6月23日下午3时45分,沙北公安分局接110报警,有一男子坠楼,警务区民警随即赶到现场,采取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群,同时向副局长王振杰、魏新安作了汇报,同时周口市局、沙北分局侦技人员相继进入现场,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 经查,死者,王光辉,男,汉族,周口市商水县人。24日上午死者家长到沙北分局对死因提出质疑,分局领导耐心的做解释工作,26日上午在魏新安副局长的安排下,由刑侦大队李树行和周师警务区民警在学院会议室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问题做了解释工作,从现场勘验和现场调查访问证实该生坠楼构不成刑事案件。29日上午九时许,死者家属情绪激动,采取了过激行为,他们聚集100多人分别乘五辆农用三轮车,打着横幅,吹着唢呐,燃放鞭炮,发放传单。刘彦华警长一面把发生事态的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一面组织民警做劝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经过工作,很快疏散了死者家属,家属同意打开大门,撤离现场,等待答复。 7月1日上午,死者家属打着横幅乘坐农用大蓬车到市委、市信访局聚集闹事,索要赔款三十万元。警务区全体民警顶着高温在学院内做了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午5时许,将双方代表召集一起,进行商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死者家属才肯罢休。 7月3日,经过七天的努力工作,艰苦的劝解,终于做通了死者家属思想,妥善解决了善后赔款问题,双方达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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