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周口市川汇区的一所老年公寓内,川汇区人民法院纺织路法庭的法官们在这里进行了一场简易而又庄严的巡回审判。案件的原告是一位身患残疾的老年人,坐在轮椅上参与了这场家门口的诉讼。 原告柳某与被告单某于一个月前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在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时,纺织路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原告因身体残疾,在诉讼中存在诸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消除原告因身体残疾而引发的各种顾虑,法官们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原告所在的老年公寓,并在开庭的前一天,积极和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取得联系,提前布置好庭审现场,确保庭审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一致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解决该案。 今年以来,纺织路法庭把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民事审判中充分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赔偿、离婚、侵权纠纷案件以及争议不大、调解结案可能性较大的案件等,法官主动走入居民社区、村庄院落进行巡回审判,并加强案件的调解和法制宣传,解决居民争端,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