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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榜样学习 树良好形象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3-31 〗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向陈海宏同志学习的决定发出后,川汇区检察院党组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收看学习其先进事迹,在广大干警中间引起强烈反映,一致认为这一典型树得及时.在工作与生活中为我们标明了正确的导向。
      陈海宏作为反贪贿赂局局长,他的人格亮点就是为了自己的事业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凭着一身正气和坚强的党性,他可以奔波数千里,可以在除夕之夜战斗在冰天雪地,还可以率先示范,昼夜奔波,加班加点,甚至带病参加工作, 在匡正祛邪与明哲自保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正是凭着这股子对事业的无比忠诚,激励着他一次又一次闯过了破案的人情关,权势关,金钱关。也正是这股子对事业的无比忠诚使他在反贪的岗位上以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身份为人民办事,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学习,全院干警镜鉴自身,学习他的做人、做官、做事的方法和态度。力求在每件小事上都认真一点、仔细一点、考虑多一点,向他一样满腔热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拿他的先进事迹来激励自己,不忘本、不怕苦、不畏难。陈海宏先进事迹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次教育、鞭策,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定的事业心与崇高的理想信念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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