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为重点,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接到各类申诉案件12件,其中10件符合抗诉规定,立案9件,同比提高350%,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9件,同比提高800%。 主要做法是:一、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广辟案源。为扭转案源不足的被动局面,区检察院变被动为主动,多种途径拓展案源。(一)加强法律宣传,做到办一案宣传一片;(二)通过加强联系、沟通,开辟案源渠道。在工作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律师等形式,从中发现线索,收到明显成效。(三)主动加强同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横向协调联系,查微析疑,搜集案源。二、严格把握抗诉标准,做到敢抗善抗。在办理抗诉案件过程中,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重数量更重质量。(一)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提请抗诉采纳率达到了100%;(二)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把关制度。从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到检察长,对每一起提请抗诉案件都严格把关。(三)积极主动化解矛盾,让申诉人息诉服判。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同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不同申诉人的不同案情,采取相应的息诉办法,有效地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解决了涉法上访源头,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