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法院 多措并举践行科学发展观 今年以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川汇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服务百姓为己任, 把亲民、利民、便民融入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首先,坚持为民司法,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川汇区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系列为民、爱民、便民的新举措。一是完善导诉制度。实行“四个一”和“四个一样”。即对来访者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解答;做到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干部与群众一个样,来访者态度好与不好一个样;二是提高审判效率。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做到三个“三分之一”,即1/3的案件必须在1个月内审结;最多不超过1/3的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剩下的1/3案件必须在最后一个月内审结;三是寻求执行效果新突破。找准法律与政策的结合点,妥善执行涉政府、涉行政村、涉企业“三涉”案件,力争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三赢”;四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实施“双卡”监督制,即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跟踪监督卡,并设置流程管理卡;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其次,大力弘扬马锡五精神,全力推进巡回审判。该院在过去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掀起了新一轮巡回审判高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法院成立了由院长孔令奎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巡回审判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下乡开庭的登记工作;二是推行“三邀请”制度。对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尤其是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严格推行“三邀请”制度,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人员等旁听案件审理,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三是实施逢案必调、调解优先制度。在巡回审判中,接到案件首先考虑能不能调、如何调,注重把法律的力量与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争取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