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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四措并举 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12-04 〗

      川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第一名,被市司法局命名为“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川汇区司法局一贯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把作为“扶助贫弱、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社会保障措施和法律救济手段”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的责任和形象,四措并举,强化对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管理、指导,强化法律援助专职队伍的素养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分享法律援助这一现代社会文明的成果。他们的做法是: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培养法律援助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发挥法律援助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维护受援人员合法权益为己任,认真办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做合格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办案数量。司法局通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三个月流动字幕、在电台常年开办法制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常年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使社会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残疾人全部得到应援尽援的法律救济,扩大法律援助的保障功能。
      三是设立11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接待点,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电话,无偿为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这能够使川汇区各乡、办事处的困难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能够就近、及时得到法律救济。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制度,加强案卷归档管理。区司法局强调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做好归档案件的审查工作,做到卷宗内容齐全、装订顺序正确、格式文书使用规范。建立案卷归档定期清理制度,对指派的案件定期清理,督促承办人员尽快归档,提高归档率。
通过认真落实上述措施,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认知度,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社会形象。并且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检查——卷宗检查评比中连续三年荣获全市第一名,被市司法局命名为“优秀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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