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渠道,强化民意沟通工作。 一是落实院长接访制度。改变院领导轮流接访做法,院长办公室的大门始终向当事人敞开,随时接受当事人咨询,面对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对反映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进行登记备案,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及办理期限,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效果。 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机制,加大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力度,通过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情、宣传法律,进一步发挥其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 三是完善联络机制。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方式方法,采取寄送法院信息简报、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理解支持。 四是形成民意沟通长效机制。在法庭设立举报箱、公布纪检监督电话、网上开通院长信箱的基础上,在院机关开设法官会客室,对法官接触当事人、应对当事人询问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法官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