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调解优先原则,集中力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经常到社区(行政村),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季度,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克难专项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8件,调解率100%,调成率95%,其余两件也正在调解当中。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抓好硬件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目前,全区11个司法所当中已有7个所翻修重建,另4个所的重建也已提到了日程当中。 三是围绕“素质建设年”主题,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制定“素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细则,成立了主题活动领导组。1-3月,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司法行政干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区执法执业行为得到规范,有效提高了公信力。 四是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调处网络,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大调解”工作,把调解机制引入律师执业活动。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开展进社区活动,帮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工作,为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