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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05-19 〗

为尽快缓解川汇区法院目前面临的信访压力,逐步化解信访矛盾,518日,川汇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系统学习了最高院就涉诉信访工作下发的系列文件,会上,川汇区法院决定近期着力开展好五项工作:

一是树立信访接待工作的新理念。树立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理念。认真领会最高院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和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四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认识到信访工作对社会政治稳定的紧密关系,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树立“大信访”理念。立案庭是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也应认真处理信访案件。

二是认真落实涉诉信访“五项制度”。尽快建立健全评估预防制度、信访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等“五项制度”。前三项制度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建立的尽快建立;后两项制度要结合基层法院的职权和实际全力配合,搞好落实。同时,要继续坚持已被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定期排查制度,定期中止案件、未结案件有可能出现信访的认真排查摸底,理出可能上访的人员、辖区分布、上访原因及目前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早计划、早安排;“四定制度”(定领导、定人员、定案件、定期限制度),要对信访实行确保对象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明确责任归属,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听证制度,本着有访必接的原则,能答复的立即答复,立即处理,不能立即答复的登记建档,确定专人调卷审查。对矛盾比较激烈或上级重视的案件公开听证,给信访人充分说理机会,以降低对抗情绪。

三是提高法院干警尤其是信访人员的业务素质。涉诉信访案件归根到底还是当事人对审判工作或立案接访工作不满或误解造成。只有我们的业务素质提高了,工作态度积极了,工作质量提高了,才能让当事人满意。法院工作者应当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知识。对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能结合周口风土人情和语言习惯灵活处理。经过审查对无理信访的要说明情况,予以驳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处理,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杜绝因执行人员语言不规范、方式方法不当、态度生硬等自身失误引起的当事人不理解。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实践中,有些信访案件是当事人法律知识、法律认知水平较低所致,所以我们平时应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当事人知道如何诉讼及可能承担的风险。从立案、庭审到执行的每一环节,都应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所产生的不利后果。让当事人明白自己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减少当事人的盲目上访、无理上访给法院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对不懂法律知识、不懂法院工作流程、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要耐心细致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真正从心底上接受,而不应对信访人置之不理,或以“不知道”,“不能办”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五是不断总结提高。善于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同时期的突出信访问题及时调研,作出总结和预测,探索做好涉诉信访案件处服工作的规律,从初访到终结各个阶段都要总结出经验,为下步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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