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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统计质效更好地服务法院工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05-17 〗

   一是领导重视。虽然统计工作在法院全局中不占显要地位,但院领导并不因此而忽视司法统计工作,院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统计工作,经常强调搞好法院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性、准确性,同时要求统计人员发扬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在组织人事安排上,尽量配备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并保持法院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以院领导的重视带动中层干部,以庭室领导对各自管理的统计人员高标准、严要求,大大提升了统计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地位。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首先,将各业务部门录入时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以通知或录入细则的形式发给各部门,以提高各部门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其次,将各部门的信息录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中。第三,建立严格的通报制度、立案庭审核制度、统计资料立卷归档制度。第四,建立健全了各种登记、统计制度。为保证统计报表的及时上报,由立案庭每月将各庭报表的按时、超时情况作书面通报,对每月司法统计报表不按时按量上报者,扣发庭、室领导和统计人员的奖励,不报者加倍论处,以保障法院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第一、加强与上级法院的协调,遇到与上级法院对统计分析理解不同的地方,主动到上级法院学习探讨,协调认定。第二、加强立案庭与业务庭的协调。如遇到增加新表或统计工作有所变动等情况,立案庭与业务庭及时联系。第三、加强司法统计员同有关庭室的协调。如司法统计员汇总时,发现有差错及疑问的地方,就及时与有关庭室联系,有关庭室与司法统计员积极配合,以最快速度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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