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川汇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司法便民建设。 一是推行诉前引导的工作方式。法院干警将诉讼指南、举证需知、风险提示以及人民陪审员等制度制作成卡片、宣传册,在立案窗口及时发放,对当事人有疑问的部分耐心讲解。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懂得怎样打官司,如何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 二是采取判前释法的工作方式。在案件宣判前,法官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等原件有关的制度。能调解结案的,力争调解结案。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依法进入庭审程序,尽早解决当事人的矛盾。 三是判后答疑的工作方式。在案件审理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案件宣判后,争取当事人是否上诉的意见,针对当事人有意见、不满意的部分,为当事人解答疑问,尽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