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川汇法院将继续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切实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夯实人民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在创新司法为民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更大实效,为构建和谐川汇、法治川汇做出新贡献。 参与创建和谐社区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拓展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群众身边。设立“社区法庭”、 “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法官担任社区巡回法官,选择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小额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等社区纠纷案件在社区开庭,并聘请社区人民调解员等担任人民陪审员,以社区为平台为所有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以案释法、社会参与,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增强审判透明度等多重效果。有利于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提升广大居民的安全感,增强家园意识和归宿意识,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