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司法局的同志做的真周到,我今年不用买日历了,他们给我家送来了2011年的日历,日历上还有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每天看日历都看到调解法的内容,学到法律知识,遇事先想想法律”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委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日施行。川汇区司法局为了让广大辖区居民尽快学习了解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以便于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法服务构建和谐川汇的作用,不惜重金印制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日历挂图4万份,提纲挈领地将调解法的内容附上,免费向辖区群众发放,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为了增强普法宣传的力度,该区还以法制宣传服务队为载体,建立“普法讲师团”师资库和课题库,利用流动舞台车,聘请戏曲眀角,采用戏曲加法制讲座的新形势,经常深入农村、社区、基层开展法制讲座;编印了《法律知识读本》20000份免费向辖区群众发放;该局还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诚信家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实现了同步跟进。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