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立足依法审判根本,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总结和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出三项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服务大局。 一是指导并建立、健全基层民调组织,将便民诉讼调解服务点延伸到各个乡镇。聘用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平、群众威望高的知名人士为社会法官,成立社会法庭,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渠道,帮助基层组织排查化解因干群关系、土地流转、村务公开、民族宗教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是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借助当地群众力量促调解,尝试通过以法院为主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纠纷化解平台,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 三是开展诉前调解和巡回审判活动。针对辖区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反映,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让当事人跑的路由法官来跑,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在案件审理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